赤峰学院开展“校园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做好今年学院的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综治[2010]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打牢校园综治基础,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宣传重点
㈠ 广泛宣传中共中央、教育部、自治区党委政府、赤峰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㈡ 广泛宣传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综治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综治工作水平。
㈢ 广泛开展有关禁毒、反邪教渗透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营造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㈣ 广泛宣传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开展消防、交通、饮食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和安全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形式
㈠ 利用院报、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具体由院报、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络主管部门负责。
㈡ 通过办橱窗、板报,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院系(馆、部等)、各附属单位负责在自己管理的区域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宣传形式。学院保卫处负责制作专题展板和在公共区域内悬挂标语。
㈢ 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组织所属教职工集中学习一次有关综治工作的政策法规。各院系的党总支(直属支部)还要组织所属班级召开一次以学习安全知识和综治法规为主题的班会。
㈣ 学院组织一次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签名活动。此项活动由团委牵头,保卫处、学生处及其他院系部门配合完成。
㈤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咨询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就广泛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进行咨询解答、征求意见、通报情况。动员师生员工为综治工作出谋献策。此项工作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进行。
㈥ 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此项工作由各级综治组织负责。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校园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建设 副组长:于毅夫
成 员:袁德忠 赵原地 徐晓明 孙成山 范体贵 张德华
孙 友 张丽明 各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原地(兼)副主任:刘汉一
成 员:李忠显 李学会 田宏业 王永群 陈 洵 金向荣 周 涛 宋奇男 阿木古楞
五、时间安排
3月17日至3月20日 组织动员
3月21日至4月1日 集中宣传
4月2日至4月8日 回顾总结
六、工作要求
㈠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要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㈡ “校园综治宣传月”期间,需要宣传的内容很多,各单位、各部门在组织宣传月活动中,要注意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效果。 ㈢ 学院综治职能部门要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校园综治宣传月”活动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使此次“校园综治宣传月”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2010年3月17日 |